
脑洞非常大的一本小说。作者从一个非常宏观的层面(时间跨度),来观察人类的渺小与优秀。
一个比较俗套的设定:一类拥有漫长生命的与众不同的人(信鸽),作者以一种非常细腻的角度从几个时间段描绘了主角汤姆.哈泽德的故事。
非常喜欢作者对于文艺复兴时期的社会的描述,结合主人公的背景设定与当时的真实历史事件,给我们描绘出了一个非常饱满的社会画卷,一下子把我们拉入了一个真实的那个年代,代入感很深。
穿插的时间线表达方式使得我们在各个时间线上进行游荡,逐步的展现了主角的整个人生状态与心理历程的转变。
整部作品的前部都是在描述人类的渺小与丑陋,在最后一点点,通过“欧迈”及父女的重逢来表达了人类的伟大与优秀。
最喜欢的段落:
“不,我不像你那么想。我觉得有爱生命才有意义。我跟她在一起的七年,胜过了一些。你懂吗?我以前茕茕蹉跎几百年的时光,以后也是这样。我全部的时间都比不上这段日子,时间的价值和意义是不同的,不是吗?有些日子是空洞的,虚度时光,就像是不起波澜的水,没有任何起伏。有时,只是一年,一天,甚至一个下午,就是你全部人生的闪光点,就是你全部人生的意义所在”
书中“信鸽”的设定让我想到了去年讨论得很多的基因编辑(据人民网 11 月 26 日报道,来自中国深圳南方科技大学的贺建奎团队,在第二届国际人类基因组编辑峰会召开前一日突然宣布,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已经于 11 月在中国健康诞生)。我自己对于基因编辑是持有谨慎态度的。先不提这个基因编辑技术可能导致未知突变的风险,单纯从编辑的能力来看,可能会造成整个人类的分裂:普通人与信鸽。 那么书中信鸽对人类的蝼蚁心态的描述将极有可能成为现实。会不会导致以后普通人类的整体灭绝呢? 那未来的人类还是现在的人类么? 值得深思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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